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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米的原产地是美洲,在十六世纪传入中国。据考证,玉米原产于南美洲。7000年前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开始种植玉米。由于玉米适合旱地种植,因此西欧殖民者侵入美洲后将玉米种子带回欧洲,之后在亚洲和欧洲被广泛种植。大约在十六世纪中期,中国开始引进玉米,十八世纪又传到印度。到目前为止,世界各大洲均有玉米种植,其中北美洲和中美洲的玉米种植面积最大。
玉米的原产地是美洲,墨西哥是玉米的原产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。玛雅人的圣书记载,早在有历史记载的5000年前,玉米是印加人、玛雅人和阿芝苔克人的主要食物。 在十六世纪传入我国。到了明朝末年,玉米的种植已达十余省,如浙江、福建、云南、广东、广西、贵州、四川、陕西、甘肃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等地。 红薯原产自南美洲,在明朝时候传入中国。当时我国很多人仍然相信“橘逾淮则为枳”的说法,认为移植的作物即使能够存活,也会改变原有的品质。时任翰林院官员的徐光启不为陈见所拘,经过“大胆设想,小心求证”(胡适语),在全国推广种植红薯大获成功。此事载于《甘薯疏序》。
据说当初南美诸国禁止生鲜薯块出境,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分享这种作物的好处。后来是一位福建籍的水手把薯藤缠绕在身上蒙混过关,到了船上则用淡水和原产地的泥土小心养护,这才把红薯的种苗带到中国。
即使没有这样的困难曲折,第一个将红薯引入中国的人无疑是值得纪念的。然而这位水手姓甚名谁,到今天已无从考证。据徐光启《甘薯疏序》的纪录,我们只知道有一位客居福建莆田,姓徐的年轻人,为他推广红薯提供了种苗。这已经是红薯引入我国以后的事情了。
红薯曾经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,并不是人们一味苟且将就的结果。它本身的素质也很不错的,如若烹饪得法,味道甚佳!
把水煮熟的红薯去皮碾作薯泥,混入面粉中开成面糊煎饼,不但香甜而且特别软熟。这是kk小时候吃过的美食之一,比《难忘今宵》还要难忘得多!当然,要加点糖做成甜饼;喜欢吃咸饼的则需要另想办法。
在野外挖到新鲜的红薯,无锅无灶一样可以烹制得美味无比。
先在泥地上扒一个窝,稍稍凹下去就行。然后用干的泥块垒成窑状——就像一个微缩的蒙古包的样子。由下至上逐渐收缩直到封顶,这是要有点儿耐性和建筑技巧的。
这就是集锅和灶于一身的“窑”。用柴草在里面烧热了,泥块都隐隐约约地透出些许红光(所谓的“烧红”了)。在顶上开一个口子,把红薯放进去,把泥块都打碎了用来埋住它们。再把别处的泥土挖一些过来,在上面再盖一层,把热气结结实实地封在里边。
这样等上十多分钟或半个小时(kk那个时候还没有表,实在弄不清楚准确的时间了),再挖开那一大堆土——哈哈!红薯全都烤熟了!!
这样烤红薯俗称“打红薯窑”。跟“叫化鸡”的做法原理是一样的,专业的术语叫做“泥烤法”。因为把食物密封在很小的空间内烤制,香气无路可逃,所以味道特别香浓。这是kk吃过的又一种美食,那味道真是——“难忘今宵”啊“难忘今宵”……
然而在很多时候,红薯是相当委屈甚至于相当倒霉的。在广州话里,“大番薯”是用来形容“愚笨、蠢钝的人”;“薯头薯脑”则相当于“笨头笨脑”,简称“薯”……如此造词,全然忘却曾经有过的“一季红薯半年粮”的年代,忘了红薯为我们立下的功劳。
我们常常仰慕那些以战争杀戮建立功勋的帝王将相,却不屑于记住这些真正为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平凡人物。缺乏感恩之心似乎是人类的通病,因此,我们真的有必要经常吃点红薯。
现代科学的发展证实了红薯营养价值相当高,而且对于防治结肠癌、乳腺癌等疾病有一定的辅助效果。庶几kk的提议不至被讥为迂腐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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